
從小到大,我就是個很能睡的人。無處不能睡,每處都好睡。學生時代,當同學哀嚎說搭公車睡過頭坐過站的時候,我都在心裡很害羞地想:我今天又坐到了總站耶。或者是,覺得過了好久,怎麼還在家裡附近呢?原來是已經繞了一圈。
以致於所有人最害怕的長途飛行,對我來說根本不是問題。不就跟我的週末行程一樣嗎?睡醒了就吃,吃飽了再睡。有好幾次我都很惱火,覺得未免也在原地停留太久。孰不知已經起飛又降落。
老天有眼,這樣的易睡體質,讓我找到了不需要打卡上班的工作。印象中只有面試那天是九點半到公司,自此之後就每況愈下,養成何不食肉糜的個性:比方說,我會以為台北市交通變好了,不然為什麼我出門的時候都不塞車?抑或是,喝酒喝到十二點,我都覺得還早,因為我是十一點才會起床的人啊…
在經歷數個月失戀導致失眠之後,我終於慢慢找回自己。成為聽音樂睡覺,前奏還沒放完就昏迷的人兒。但是…
冬天未免也太好睡了吧!我已經連續兩天睡到爸媽猛然發現我還在家裡,根本還沒出門上班。當了一輩子公務人員的他們,著實不能理解我為何可以下午一點還在家,凌晨一點還沒回家。我媽還問我是不是被放無薪假,畢竟以前放溫書假的時候,我也都是在裝忙…
在此我想為自己小聲的辯解:我不是捨不得離開棉被,是我的褪黑激素分泌太旺盛。我怎麼知道天亮了,我也很難分辨鬧鐘上的時間到底是AM還是PM啊。
這讓我想起一個雋永的陳年往事。有一次我的前任長官要我跟面試的新人說,隔天早上九點再來複試。我一臉驚恐。
「這麼早?」
「對啊,妳以為每個人都跟妳一樣起不來嗎?」
好詩好詩。以後要是我男人有不舉的問題,我也會這樣對他說的。
(不瞞各位說,就算出國到陌生的地方,我也很容易在各種大眾運輸工具上睡著。算是個完全不怕生的人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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