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知道大家期待的是另一篇文章,但是隨著1月11日的接近,老娘最近的心情就越來越不爽,決定先來罵一下人。
在英明政府的領導下,新的菸害防制法通過了:規定三人以上的室內以及部分公共場所不能抽煙。商家也不得提供煙灰缸和打火機(這不是廢話嗎?都不能抽煙了還拿那些出來幹嘛?上香嗎?)。違反規定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場所負責人,可罰10000至50000萬元,行為人可罰2000到10000元。
這個法令一通過,老娘就很火大。我知道抽煙不好,能不抽當然最好。但是,身體是老娘的,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,難道還要董氏基金會來教育我嗎?再者,店家也是店家的,老闆要讓客人抽煙、打牌、跳豔舞、看色情漫畫,也是人家的自由,干你什麼事呀。
根本就是尊重的問題。我們會保障不抽煙者的權利,所以看電影不會點起煙來;去探病不會全身發顫;吃喜酒沒有人在新娘送煙的時候當場哈一口。反正我們自己心理清楚,能抽煙的時候才抽煙,不要大家配合我。
然後咧,有些場所都已經擺明了裡面有人抽煙了,比方KTV、Pub、咖啡店,不抽煙的人可以不要進來啊,又沒有人騙你裡面是無塵室。這種你情我願的事情,董氏基金會需要在那邊說要保障誰嗎?那要不要檢查做愛有沒有戴保險套呢?每個人以後每天都只能喝一瓶酒好了,吃到飽餐廳全都勒令停業。因為實在太過份了,怎麼不好好保護自己?!以後每天早上六點,全民都應該站在馬路上做健康操。
幹嘛啊,什麼家長心態啊。我是去殺人還放火了,抽個煙需要被嫌棄的跟什麼一樣嗎?我抽煙,但是我不濫交、劈腿、招搖撞騙,每年按時繳稅、小額捐款、認真工作。政府有本事先把吳淑珍關起來、羈押王又曾、提高就業率,不要給我在那邊囉哩巴縮五四三。
還有讓我很匪夷所思的一點:禁煙的範圍包括了海水浴場耶。這是哪來的創意呀?可以抓亂丟煙蒂,但是海水浴場不是開放空間嗎?董氏基金會果然是住海邊的,管太寬。
Recommend to Front page



輝瑞大藥廠的戒必適與董氏基金會的掛勾証據
董氏基金會終身義工陳淑麗表示,非常感謝輝瑞大藥廠贊助本屆「戒菸就贏比賽」的獎金,也謝謝各縣市衛生局所、醫療院所、各大企業、社區藥局、交通部、警政署等通路的協助宣傳。http://www.pfizer.com.tw/story/story_detail.asp?NID=000036
http://www.pfizer.com.tw/product/prescription_detail.asp?ProductID=00000027
也該調查董氏基金會基金來源
葉金川是董氏基金會前執行長.董氏基金會一開始是由香港人捐贈1億成立,但從沒有人調查出錢的人是人頭還是藥廠.藥廠透過董氏基金會的偽善與衛生署不肖官員合作,鎖定戒菸藥與抗憂鬱症藥為賺錢標的.葉金川是該說明當董氏基金會前執行長任內有無接受藥廠捐款.另外,特偵組也該調查董氏基金會基金來源,免得大家都被藥廠綁架了.抽煙又不是吸毒...
我非常贊同你,「抽煙,我有繳健康捐,繳稅。在不妨礙別人的情況下,為什麼不能抽?」這是我親耳聽到一位來台觀光的日本人講的。Comment Permissions: Allow comment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