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很長的一段時間,我不知道和人說什麼好。問題不在於一來一往的應對。而是純粹地失去熱情,不想再強打精神。
我不活在痛苦裡。也不需要任何人。充其量是,一個不知道接下來要轉哪一線地鐵的人。遂只能待在原地。既然到了這個地方,那就好好觀賞瀏覽吧。再回去也沒意思了,因為風景已經不同了。和我一起上車的人,已經一路奔馳而去。離開的時候,我被風吹的睜不開眼睛。聽不清楚他是不是有跟我好好說過再見?他帶走我的車票以致於我流連忘返?還是其實從頭到尾,我們並沒有交談,不過是一起看著地鐵路線圖,沿途到站的標誌燈亮了,就以為那是彼此眼睛裡的光?
歡樂難久留。
一些不那麼明白的事情,就如同迷路過的地點。回到自己的地方後,我就再也不想了。彼時究竟是錯過了哪些細節。是哪裡忘了轉彎、退後一步、應該繞路給對方走。我後來不想了。不能活在過去,是我對自己的要求。只是我還在沿途折返。最後無功而返。
想念一個人的力量,可以沒有力道。它不會挫傷妳,讓妳失去活下去的念頭。可是它會無時無刻提醒妳:妳過的不好,因為,妳知道快樂的滋味。不是沒有不好就是好。
遇見這個人的時候,我方才想起來曾經是怎樣溫柔的人。那樣一個會站在路邊哭泣的我,分手時候即使看不見了也在對街用力揮手的我,一轉身就感到全世界只剩下我一個人的。原來那樣的私我,並沒有真的死去。不過是在無數個輾轉反側的夜晚之後,決定不要醒來。而往後的日子裡,我將對這件事情記憶猶新:原來我依然給得起愛。
Recommend to Front page



Comment Permissions: Allow comment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