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圖片來源:http://energiess07.flyer.it/_images/catalogue/energieSS07_catalogue_0.jpg)
(圖說:出門真的不用穿這樣,真的。)
不知道為什麼,我很容易認識藝人先生。他們不是真的藝人,但是出門的陣仗和打扮跟藝人沒有兩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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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說:出門真的不用穿這樣,真的。)
不知道為什麼,我很容易認識藝人先生。他們不是真的藝人,但是出門的陣仗和打扮跟藝人沒有兩樣。
妳身邊一定有這樣的男生,口頭禪不是髒話,而是「再看看」。「我倆沒有明天」是部電影,他們卻在唱「如果還有明天」。做個決定好像會要他們的命,拒絕別人之前自己會很傷心。
在不知道狀況以前,我以為真的有什麼好看。當朋友還沒關係,反正大家好來好去。一旦有了曖昧情誼,就注定一連串悲劇。因為都要再看看,所以我就再等等。以為他看完以後就會打給我,所以先排開所有事情。一整天都把手機抓在手裡,接到朋友電話會生氣。睡覺的時候音量要調最大聲,鬧鐘響起的時候會跳起來然後把自己蒙在棉被裡哀嚎嘆氣。
一天兩天、五次十次,知道了「再看看」不是答應,跟約定也一點沒有關係,於是就開始對他死心。心裡高唱孫燕姿的「開始懂了」:相信你只是怕傷害我,不是騙我,很愛過誰會捨得。
妙的是,在開始想要把對方從MSN刪除,或者想不起來對方的中文姓名時,再看看先生終於看完了。若無其事、沒頭沒腦的出現。不表達目的,當然也沒有歉意。
我曾經遇過一個再看看先生,一年見面的次數不超過五次,但是他可以分別從Google Talk、Skype和MSN三種即時通訊工具;公司、個人和學生時代的Email信箱;Blog、Facebook、Yahoo三種網路服務,傳來一句「還在忙?」。回了訊息以後就沒有下文,跟保全公司一樣貼心,打來的目的絕對不是要妳的回應。
戀人的形貌很容易指認。主訴不是兩情相悅。心滿意足的人不會是戀人。他們忘記了許多滋味。戀人的重點在於神情和表態。
戀人通常會書寫。沒有收件人的信、在廣告傳單上寫下對方的名字。讀報的時候在副刊畫線、推敲手機簡訊和電子郵件。戀人想要說的話太多,但是沒有文法甚至抑揚頓挫。只好頓入文字獄,每一個字都是安慰和告解。長短不拘的懺情文。
戀人不喜歡熱鬧。因為想像力無窮,思念太大聲。所以不能去早市、夏日的海邊、學校旁的速食店。不能赴宴、搭地鐵、排隊。只能流連在書店、小酒館、沒有報導過的餐廳。找不需要對手的運動、沒有音樂也戴耳機、不再轉寄大量發送的信件。戀人不需要社交,交手的對象只有自己。
戀人的發語詞是「為什麼」。為什麼他無聲無息,為什麼他喜歡我,為什麼我會不安,為什麼我不能認定快樂。每個人和沒有人可以給答案,一切都是靈感。只有他者可以給神諭,讓戀人受洗。一直到下一次的入世,或者不再信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