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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到大,我都在談方便的感情。

我不是漂亮的女生,但是一直都有人喜歡。習慣之後,一切成為自然。包括了放棄和取代。

認識了一個男生,三天之內沒有聯絡,我就以為對我沒有興趣。約會出去一次,回家沒有消息,以後也不用聯絡。打電話找不到人,我默不作聲,最後刪除簡訊。我不會低聲下氣,也不知道怎麼虛以委蛇。一切只是單純的,不想被打亂生活作息。我沒有辦法接受在等待一個人的姿態,為了另外一個人提心吊膽。我想當意志力女王,到哪裡都不在乎別人的看法。永遠都有人陪我,我為什麼要為了你難過。

以致於,好不容易進入戀愛關係,我還是不知道怎麼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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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年,即使是只有這樣的年紀,也是一個老人了。

很小的時候,妳就知道他和其他人的父親不一樣:特別老、說話特別大聲、親戚特別少。他的口頭禪不多,口音重的讓妳需要幫他翻譯。只有一句話每個人都聽得懂,就是「想當年」。

他一開口,妳的母親就會斜眼看他,說來台灣都多久了還在想當年。妳和姊姊跟著一哼一唱,就像看老牌的綜藝節目主持人,會的就是那幾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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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你以前,我在原地不動。總是在找方向,總要頭也不回。因為已經脫隊了,所以不知道出發的時間。

我沒有預想誰會來到面前,問我是不是要出發。我有想去的地方,那裡的我一樣勇敢善良。可是我沒有劃位,連候補都沒有。

以致於,即使是這樣直接熱情的你,坐下來陪我看著時刻表,問我想去哪裡可以一起,我也沒有答應。我到過很遠的地方:說著不同語言的愛人、看待我如同旅人的愛人、不見面以後就有時差的愛人。我不知道你會不會丟下我。把我當成用不到的地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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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不相瞞,雖然貌似精明且難搞,講話多半走祈使句風格,我在神經大條的這個領域,已經到達了一般人難以望其項背的地步。先不談多不懂人情世故,光是對自己做過什麼好事,就根本是靠著運氣活到至今。屢屢被人傳為佳話,在街頭巷尾稱道。

我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丟三落四。乍看之下平凡無奇,但是我的創意無限。沒有帶手機出門的原因,是因為我把遙控器當作手機放在包包裡(而且還不只一次把錢櫃遙控器帶回家)。做菜做到一半要打電話給室友,苦尋不著很苦惱,最後發現被我放在冰箱裡。在7-11買東西付完錢,什麼東西都沒拿就走了,根本是個不想具名的善心人士(才不是!)。

其他好事例如站在電梯裡五分鐘驚慌的要死,怎麼門都還不打開以為故障了,最後發現根本沒按樓層;戴耳機聽音樂沒插孔,放給全公司聽音樂還以為今天喇叭效果好空靈;地下道有四個出口,我偏偏可以走完三個之後,才發現最後一個才是對的(還可以重複走錯)。

以致於,當一些不熟識的人說我太精明了所以男人怕罩不住,抑或我個性獨立應該表現出軟弱無依的樣子時,我都有種難以啟齒加上害羞的感覺:其實我除了工作和唸書以外,活生生是個莽夫。話說回來,今天晚上到底要吃什麼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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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今年開始,我變成了下一位小姐。

男人沒有打電話晨昏定省。簡訊超過十分鐘才回。送我回家的時候掉頭就走。MSN上線沒有主動傳訊。只想接吻做愛不想牽手。約會三次還在講前女友。

我在心裡大聲的說:下一位。即使還是微笑的表情,甚至還會回頭用力揮手。用脣語說打電話給我。

轉身坐進計程車、走進電梯以後,我把手機拿出來,刪除電話簿和簡訊。讓對方的名字和號碼像MSN的Email帳號,看到的時候會有印象,但是不會像地震儀一樣。知道山雨欲來,讓我全身發抖。沒有斡旋溝通,不會談判要求,連對簿公堂的機會都沒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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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時常想起在我生命中退場的人。他們離去的時候,我總是不以為然。把彼此錯過的時間當做安排。即便過去的我不那麼喜歡自己,仍然相信只要人們靠近,就會懂得天真無敵。

我是這樣任性的長大,自顧自的宣揚快樂和痛苦。以致於太粗心,不知道放任自己是在虛擲別人的善意。總是以為需要解釋的關係太過可悲,往來的同時已經交出了自己。那就是交付了,我是這樣想的。

沒有人說過重話,所有人都讓我。被我扔下的人冒著眼淚,我也不會安慰。

一直到那個人離開了,以及後來經過的流離。我才看清楚了是怎樣被祝福過的人生。人們喜歡我不是因為我會帶動氣氛。不是我可以跟每個人好來好去。不是我再怎麼辛苦都說不要擔心。不是這些送往迎來,全都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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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時候我會想起那些在我生命中出現過的男人:如同打招呼一般表達好感;人前大聲小聲說話,在我面前哭的像個孩子;自由自在的生活,到了要留下對方的時候才知道心意。

他們在當下沒有教會我任何事情,我所能做的是站在原地,張望著還能留守多久。把自己當成最勇敢和溫柔的人,照顧長不大的孩子。預設每個人都善良,不過是缺乏勇氣。既然懂得比對方多,就要成為保護對方的那個人。太過保留的情感是在欺負人。

時間沒有地圖,無法按圖索驥。我磕磕碰碰的長大,消磨了銳氣。知道了自己沒想像中堅強和聰明,開始學會了認輸。不再勉強彼此應該表現出誠意,不再理直氣壯的要求對等的心意。我所能做的只有看好自己的熱情,它們做錯事一樣的放在心裡。因為過於戒慎恐懼,以致於很快就看出彼此的不適合。我太瞭解自己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了,什麼樣的人會被我傷害以及傷害我,我都太清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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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個七月過去了,一年了。

遠渡重洋的傷痛,已經不再構成生活的困擾。我又開始參加派對,譁眾取寵的第一個舉杯。讓男人送我回家,在車上說著流利的笑話。醒來的時候不再滿臉都是淚,一起身就喝一大杯水。你就像過去的流行,標示著不合時宜。

然而,一直到現在,我才意識到有太多的不可言喻。只是它們一開始很張揚,讓你和我都無法招架。別人看在眼裡,我是怎麼樣失去自己。到了最後,連我都以為可以放心長大了,才知道為了對抗持續的傷心,我成為了不同的人。我毫無計畫的變成很久以前激動的自己,最想要成為的人:不願意打開自己,一有困難就放棄。不想被留下,所以第一個掉頭就走。只為自己努力,不相信所以不記得所有的好意。

不能再讓朋友擔心了,他們陪了我多久。不可以去不安全的地方,上一次幾乎走不回來。不要以為每個人都善良,失望比失去難受太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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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來源:http://energiess07.flyer.it/_images/catalogue/energieSS07_catalogue_0.jpg)

(圖說:出門真的不用穿這樣,真的。)

不知道為什麼,我很容易認識藝人先生。他們不是真的藝人,但是出門的陣仗和打扮跟藝人沒有兩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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妳身邊一定有這樣的男生,口頭禪不是髒話,而是「再看看」。「我倆沒有明天」是部電影,他們卻在唱「如果還有明天」。做個決定好像會要他們的命,拒絕別人之前自己會很傷心。

在不知道狀況以前,我以為真的有什麼好看。當朋友還沒關係,反正大家好來好去。一旦有了曖昧情誼,就注定一連串悲劇。因為都要再看看,所以我就再等等。以為他看完以後就會打給我,所以先排開所有事情。一整天都把手機抓在手裡,接到朋友電話會生氣。睡覺的時候音量要調最大聲,鬧鐘響起的時候會跳起來然後把自己蒙在棉被裡哀嚎嘆氣。

一天兩天、五次十次,知道了「再看看」不是答應,跟約定也一點沒有關係,於是就開始對他死心。心裡高唱孫燕姿的「開始懂了」:相信你只是怕傷害我,不是騙我,很愛過誰會捨得。

妙的是,在開始想要把對方從MSN刪除,或者想不起來對方的中文姓名時,再看看先生終於看完了。若無其事、沒頭沒腦的出現。不表達目的,當然也沒有歉意。

我曾經遇過一個再看看先生,一年見面的次數不超過五次,但是他可以分別從Google TalkSkypeMSN三種即時通訊工具;公司、個人和學生時代的Email信箱;BlogFacebookYahoo三種網路服務,傳來一句「還在忙?」。回了訊息以後就沒有下文,跟保全公司一樣貼心,打來的目的絕對不是要妳的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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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人的形貌很容易指認。主訴不是兩情相悅。心滿意足的人不會是戀人。他們忘記了許多滋味。戀人的重點在於神情和表態。

戀人通常會書寫。沒有收件人的信、在廣告傳單上寫下對方的名字。讀報的時候在副刊畫線、推敲手機簡訊和電子郵件。戀人想要說的話太多,但是沒有文法甚至抑揚頓挫。只好頓入文字獄,每一個字都是安慰和告解。長短不拘的懺情文。

戀人不喜歡熱鬧。因為想像力無窮,思念太大聲。所以不能去早市、夏日的海邊、學校旁的速食店。不能赴宴、搭地鐵、排隊。只能流連在書店、小酒館、沒有報導過的餐廳。找不需要對手的運動、沒有音樂也戴耳機、不再轉寄大量發送的信件。戀人不需要社交,交手的對象只有自己。

戀人的發語詞是「為什麼」。為什麼他無聲無息,為什麼他喜歡我,為什麼我會不安,為什麼我不能認定快樂。每個人和沒有人可以給答案,一切都是靈感。只有他者可以給神諭,讓戀人受洗。一直到下一次的入世,或者不再信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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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r S,

一直以來,你都不可取代。最理直氣壯的人,出現和出走不需要交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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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家裡的老么,從小就很想要有弟弟妹妹。長大以後讀張大春的「我妹妹」,很好奇我的姊姊會怎樣想我。

在同一個家庭長大的我們,個性和經歷都截然不同,各自有功課要做。我用自己的本事來學會和世界相處,因為太容易被折損虛耗了,所以虛張聲勢故做姿態,最引以為傲的就是節制和驕傲。

沒有想到,我會遇見了妹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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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身邊有幾個彼得潘,他們是別人眼中的壞男人,永遠長不大的小男孩。

妳很容易從人群中辨別他們:聰明而自在,有不錯的外表和品味,剛認識就可以無話不談,穿插曖昧和試探用語。有很多不會帶出來跟大家見面的女性朋友,談到承諾都是一臉為難的表情。每隔一段時間會消失,從朋友口中聽到又有個女生為他苦惱。

我跟他們在一起很開心,一來一往好像找回原本的聰明。他們也會說喜歡我,氣氛對了就接吻做愛,接下來卻不太會有發展。有緣份的話會變成很好的朋友,調侃對方的男女朋友。

我不是神,當然也喜歡彼得潘(誰抗拒得了?)。他們太高竿太多招數,自戀也自信,知道怎樣討好別人來討好自己。跟他們在一起時候會以為自己是公主,忘記前陣子還只是誰的丫嬛。然而時日一久,就知道彼得潘對大家一視同仁,對女生都會有意無意招惹。他們不下流只是多情,好像沒有人可以解決心中的寂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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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ay 24 Sun 2009 18:23
  • 運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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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紀越大,妳的心裡就有越多感慨。其中一個無奈是遇見一個人很困難,分離卻很簡單。

學生時代,哪會有這種領會。朋友天天見面,就像家人一樣。妳知道只要晃去一個老地方,總會有人坐在那裡等。再晚一點,就會全員到齊。一群人吆喝起來,唱完歌的早上六點,還可以再騎車上山。

那個年代,大家不用MSN、也不太傳簡訊。手機還是奢侈品。碰面得靠運氣,但是運氣通常都很好。

出社會以後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。每個人都忙,忙得不是沒有時間聚會,而是沒有餘力經營感情。很要好的同事宣布離職,妳會感到不捨和傷心,第一份工作就遇到好人,沒有辦公室鬥爭,妳們有共同的敵人。但是過了幾個月,兩個人沒有業務往來,再次碰面得特別約。妳有感情但是沒有熱情;妳每天看他的MSN暱稱,卻再也沒有打開那個對話視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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